长春一汽富维(600742)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通知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一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长春富维江森自控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2 月,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江森自控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各占 50%股比。合资公司继续延续原点火线圈及指示灯业务,并以车身电子产品(组合 仪表、电子钟、车身控制模块等)作为业务的发展方向。
合资公司成立时计划 2010 年至 2019 年的总投资 15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616 万美元。
根据合资公司目前业务状况,当时计划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发展,股东双方一致同意,向合资公司增资 1220 万美元,注册资本将达到 1836 万美元。长春一汽 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增资 610 万美元,项目资金自筹。江森自控亚 洲控股有限公司已经同意向合资公司增资 610 万美元。